《正当防卫》的内容很显然是围绕“第二十条”展开的。目前出现三个案子,都是不同场景下的与“防卫过当”条款相关的案例。让人不由得前两天刚好看到会在2026年1月1日执行的“二十条”的法规更新条例。这次新规,让这个剧的内容的时效性问题。 *在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新规定内容里,如果确定是“制止不法侵害”,即便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,造成较大损害,“应当”减轻处罚。 而“制止不法侵害”,基于被侵害主体的不同,可以分为两种类型:“自卫”或者“见义勇为”,也就是制止不法侵害的人是在自救还是救人。 *而根据相关人士讨论,这次“正当防卫”相关条例的的发布,尤其保护“见义勇为”行为,估计公民见义勇为。 在电影《第二十条》里,杨浩宇饰演的公交车司机就是因为见义勇为而出现的“造成较大损害”。雷佳音儿子在学校里行为也是“见义勇为”后导致的被霸凌。潘斌龙的案子算是自救以及救自己的妻子。老实说这三个案子选的比较有倾向性,至少张艺谋老老实实的展示了三个案件发生的过程,让观众在情感上有自己的倾向性。所以后面剧情推进时,观众就会在个人情感倾向和法律的矛盾之间挣扎,有强烈的投入感和参与感。 在电视剧《正当防卫》里,目前出现三个案子,一个是张鲁一作为检察官办理的女性被殴打时发生的“反杀案”,一个十四年前学校图书馆发生的白敬亭饰演的李沐风的杀人案,第三个就是张鲁一自身被绑架后自救杀人案。 *其中,十四年前李沐风的案子,从电视剧宣传片里给出的信息,李沐风应该是在制止死者侵害他人的行为,应该是“见义勇为”性质。而另外两个案子都算是“自救”。 不过,两个问题的焦点不一样,“反杀案”的焦点在于被告有没有预谋激怒死者,以及七刀算不算“防卫过当”。而张鲁一的案子的关键点在于,他没有证人和证据能证明当时他正处于“遭受不法侵害”程度足够支撑他反杀。 其中,个人比较担心,也是目前三集里感觉漏洞比较大的案子,就是张鲁一杀人案。编剧在这个案子里设置了太多“戏剧化元素”。包括所谓的“开直播”,以及公安人员在海里找手机,不去找专业打捞队,不在系统内求助,反而跑到水族馆里找人帮忙。然后就正好找到了,与三个案件都相关的人,然后又正好这个人会把找到手机偷偷藏起来。 以及,张鲁一他老婆的行为,极其莫名其妙。连按键的细节什么都不知道呢,案件怎么推进也搞不清楚的前提下,第1次探监就拿着孩子抚养权转让合同,第2次探监除了孩子抚养权转让,还要拿着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。 另外这个编剧非常有文青风范。张鲁一第一次被高叶提审的时候,开口就说:“每个人都是一个迷宫……”,这台词太故弄玄虚了,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能说出来的话。也不是一个资深检察官,在这个情景下应该说出来的话。 编剧以这种形式展示张鲁一这个人以及他的案件,初始目的应该是想让观众好奇他发生在他身上的全部事实。但目前为止有点过于戏剧化的表达方法,会让角色丧失真实感。以及,虽然电视剧的主角大概率不会是真正的坏人,但开局的张鲁一的“善恶不清楚”,也会让观众无法在情感上与主角张鲁一统一立场。这会让观众游离于角色情绪之外,无法共情。 总之,张鲁一这个案子,后续怎么推进,还是有点难度的。希望编剧能给出符合生活逻辑的设置吧。还挺好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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